"孔子曰"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12 20:04:24
"格物,致知,诚意,正心,修身,齐家,治国,平天下."里的"格物"和"致知"是什么意思?

格物致知 作为成语是这样解释的:格:推究;致:求得。穷究事物原理,从而获得知识。

格物、致知释义
宋明理学在为学或修养之方上都讲格物,但含义各不相同,有于事事物物上求理的格理者,也有“发明本心”的格心者。总之,“格物”可以被视作理学在认识论关键词。
朱熹的“格物”论是沿习了二程关于“格物致知”的看法,朱熹曾说:“此一书之间要紧只在格物两字上认得”,“本领全只在这两字上。”(《朱子语类》十四)可见“格物”之重要。
何为“格物”?朱熹讲:
“格,至也。物,犹事也。穷至事物之理,欲其极处无不到也。” (《大学章句》释经一章)
“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。格者,极至之谓,如格于文祖之格,言穷而至极也。” (《大学或问》卷一)
“及其进乎大学,则又使之即夫事之中,因其所知之理推而究之,以各行乎其极。” (《大学或问》卷二)
在朱熹看来,“格物”之“格”有二意:一则训“格”为“至”。“格物”便是“至于物”,也就是达到极至。这里“格物”要达到至物其极,而且至物其极就能够“知至”。二则训“格”为“尽”。“要见尽十分方是格物,既见尽十分便是知止” (《朱子语类》十五)以“格”为“尽”,则“格物”就是“知尽”,而“知尽”便是“理穷”。因而,“格物”向与“穷理”并称。朱熹沿习二程的说法,把“格物”之“物”训为“事”。“事”不仅指事体,也指事情,因而“物”的概念就十分宽泛。所谓“盖天下之事,皆谓之物”,“眼前凡所应接的都是物”(《朱子语类》十五)。
明晰了“格物”之字意,便可看到朱熹的“格物”之说包括 “即物”、“至极”,而且“格物”又是“穷理”。“格物”之功便是主体考穷事物之理,其的核心在穷理。在朱熹看来,理穷而物格,才能知至。朱熹常把“格物”、“穷理”并称,可见二者关系之紧密。综合起来,格物之说就是“明其物之理”、“即是物而求之”和“必至其极而后已”的综合。
何为“致知”?
“推极吾之知识,欲其所知无不尽也。”(《大学章句》)
“致知知识就一物上穷尽一物之理,致知店知识穷得物理尽后我之知识亦无不尽处,若推此知识而致之也。此其文义知识如此,才认得定,便请以此用功,但能格物则知自至,不是别一事也。”(《答黄土子耕五》,《文集》五十一)
朱熹